法律分析: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
1、转诊的条件是,医院的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病人的;
2、医院只能建议,具体决定权归患者;
3、患者决定转诊的,及时为其办理。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