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电子监控的路口闯红灯也是属于违章的行为,闯红灯会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1.没有电子眼的路口民警可以利用执法记录仪和警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在一些没有安装电子眼的路口抓拍机动车闯红灯行为。
2.闯红灯”的程序十分严格,对“闯红灯”的认定要以通过整个路口为准,一般要以事发当时均为红灯情况下的三张照片作为证据:第一张是在车轮轧在停车线时,第二张是过了停车线时,第三张是通过路口后。满足了这些条件,才会被电子警察抓拍为闯红灯。
3.如果被误判,可以申诉,‘看不清’、‘视线被挡’都是申请的理由,但判断的依据还是被确认抓拍的照片。”如果确实有诸如公交车、大货车遮挡了驾驶员的前方视线,可以申请复议撤销。车辆内行车记录仪当时拍摄的画面一一截屏作为证据,可以作为申请依据。
4.在驾车经过路口时应仔细观察路口状况,遵循信号灯指示。一旦因前方车辆经过发生视线被遮挡等情况,无法判断信号灯状况,应该原地等候,观察后再通行,以免因此影响正常出行。
一、新交规怎样判定闯红灯
1、车辆在红灯时整车越过停止线,没有立即停住移动然后走了,属于闯红灯扣6分;2、车辆刚刚越过停止线,停止后又有明显移动,会被处罚,再被拍车辆驶过停止线、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这3张照片齐备时,会被认定为闯红灯,扣6分;3、跟在大型车辆后面行驶被拍,都属过路口抢信号行驶,按闯红灯予以处罚扣6分,罚款200;4、交警指挥下闯红灯,当信号灯与交警手势发生冲突时,机动车驾驶人要服从交警的现场指挥,则会出现因交警现场指挥“被闯红灯”扣6分,驾驶人可以到事发地交警大队开具调流证明,免于处罚;5、遇红灯整车全越线停车后没再继续移动,不算闯红灯。但属越线停车,会以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扣2分;6、在交通路口违规越线停车后又倒车,会被以罚款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