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情形有对方探视会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中止探视权,只能由人民法院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止事由消失后,也可以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_x000D_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_x000D_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_x000D_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_x000D_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_x000D_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_x000D_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