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当事人拟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调解书的制作是由负责调解的组织进行拟写的,其内容包括医疗事故双方就该案的医疗纠纷的争议问题(如损害赔偿等)进行协商一致接受的结果,并承诺接受调解。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同意即生效。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