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编号指该证件的编码,共16位。其中,第1-6位为证件发放机构所在地的区(县)行政区划代码,根据相关国家标准确定;
第7位是《登记证》发放对象户籍性质;第8位为《登记证》发放对象户籍校验码;
第9、10位为发放年份代码;第11-16位为发证机构所在地区该年份首次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人员顺序编码。
《就业创业证》的编号是在办理的时候,生成的一个号码,在第二页的左下角,一般填写资料要求写号码的时候就是这个号。
是每位劳动者拥有的唯一就业登记证编号。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状况、进行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合法凭证。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独有的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一定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