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为认罪认罚讲究自愿原则,而且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需要严格依据证据裁判,证据不足的无法认定其有罪。《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强调,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应当同步开展认罪教育工作,但不得强迫犯罪嫌疑人认罪,不得作出具体的从宽承诺。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司法机关处罚的,应当记录在案并附卷。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证据裁判要求,全面收集、固定、审查和认定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