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合退费条件的人员可在2021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带齐相关资料,去原交费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退款。请退费人员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医疗机构安排,尽量错开正常诊疗高峰。
【法律依据】: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既往费用退费工作的实施方案》 对于在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符合“应检尽检”要求参加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天津市身份证或户籍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每次住院只限1次)及陪护人员(仅限1人次,经医疗机构评估确定)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可凭相关就诊记录、身份证、医保卡、缴费凭证前往原缴费机构办理退费。退费工作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