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要素会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
1、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主体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间接故意或过失;
3、侵犯的客体是国有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客观方面即由于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