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不可以,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要尽量减少不必要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
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法律依据】:
《中化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第四十四条 发生甲类传染病时,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