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返还起诉的,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陈述双方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书证;立案法院应当在当事人在办妥必要手续并提交全部有关证据材料后七日内通知审查结果,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预缴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立案后的立案程序,由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为出借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被告主张已经归还借款其应当提供证据支持,若其没有证据,其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胜诉的请况下,对方仍不偿还借款,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扣划、拍卖被告的财产,且诉讼费、执行费均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