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朋友在中山工作,可能有时候会遇到临时需要办理身份证的情况,但自己又不是中山户口,这可怎么办呢?其实,中山是可以办理异地身份证的,下面,大家就跟着律师一起来看一下中山办理异地身份证的相关法律内容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什么?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二、中山异地身份证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就业、就学和务工的外省市户籍居民;
2、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全国(大陆地区)除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等使用双语居民身份证地区以外,其余省份户籍居民均可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异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离开户籍地在中山市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省内外市居民;
2、在本市范围居住的户籍居民;
3、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对于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况,将不予受理。
三、办理材料
跨省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人的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的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本市《居住证》及《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相片等有效证件和资料。
省内身份证异地办理:
1、省内外市户籍人员: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换领)和居住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及《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本市户籍人员:持居民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换领)及《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四、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办理费用: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每证40元。
六、办理地点
1、外省户籍人员:到《居住证》办理的所属镇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申请
2、省内外市户籍人员:到《居住证》办理的所属镇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申请
3、本市户籍人员:全市24个公安分局任一户政窗口申请办理
身份证在我们生活中和工作中都用途广泛。所以大家如果有需要在中山办理异地身份证的请及时办理,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给工作和生活带来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