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走私文物罪的要素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止出口制度;
2、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国;
3、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4、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仍决定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
走私文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