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合同代签,一般是指因为房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不能亲自到场而委托另一人代为签订合同。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1条和第165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代为签订的,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到场签订合同的,代签人需要提供房屋产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也可以经公证,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