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即男女双方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由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都必须有协议离婚的意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会检查他们是否愿意,并做相应的记录。如果男女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能起诉离婚,由想离婚的一方通过法律力量向法院提出终止婚姻关系的诉讼。当然检方需要提交民事申诉,提供精神崩溃的证据,如果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纠纷,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