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个人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财政税收,单位在发放工资时需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代扣个税的会计处理是在发放工资时,根据实际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数目进行会计分录。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其中,借方的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指用人单位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所形成的应付账款,贷方的银行存款指用人单位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在代缴到税务部门前所暂存的银行账户。需要注意的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属于纳税人已知晓的个人所得税,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作为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并在其名下开具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应当与财务实际相符合。应当以企业实际发生、权责明确的经济业务为基础,按照货币计量原则、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