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是多少
《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一)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超过12%;
(二)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三)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一)普遍性:
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强制性(政策性):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福利性:
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四)返还性:
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