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审判周期是立案起的六个月内,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可以延长六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后的六个月内审理完毕,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则经过法院院长的批准后,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延长后仍然需要延长的,则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