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股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保留的股份。合作社集体可以凭借集体股获得收益分配,也可以用于建设集体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但设置集体股存在一些弊端。理论上,集体股的所有权归全体股东共同所有,将股东个人股所占总股比例作为进一步分配集体股的依据。但实践中,许多合作社未规定集体股二次分配的具体规则,导致集体股所有权属关系模糊,为合作社管理者的异化行为提供操作空间。因此,许多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般不设置集体股。为了促进集体股有效实现其优势功能,许多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优先股的规制思路对集体股进行制度改造,以公益金替代集体股收益来供给集体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