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信用证诈骗的,数额较大的构成本罪。第一,金额较大,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罚2到20万之间的罚金。第二,金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判5到10年之间的有期徒刑,罚5到50万之间的罚金。第三,金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判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加5到50万元以下之间的罚金或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