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和平区嫩江路60号房屋纳入2021年旧楼改造计划;红旗路北桥征收片自征收启动之日起三年内交房;锦园东里项目已具备入住条件;交邑里已完成征收前的入户调查;华宜里平房已纳入棚改计划;东祥里安置房2021年竣工;王庄A地块安置房拟2021年内交付使用;王庄村2021年上半年租房费已经拨付至村委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