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