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来进行支付;但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情况特殊的,可依法延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时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_x000D_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_x000D_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