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2021年7月18日(含)后来自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2021年7月25日(含)以来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来鄂返鄂人员的来鄂返鄂人员,请主动到当地社区进行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
【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