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村民申请宅基地新建住宅,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合格的,经村内民主程序同意后,在村内张榜公示七天。
3.村内公示无异议的,持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向街镇提出申请,填写《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4.街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出具《农村住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农村宅基地四至范围确认表。
5.填写四邻签字协议书。
6.街镇将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报送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局。
7.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局分别进行现场勘查。
8.经会审合格的,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局分别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农村住房拆旧建新,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向街镇提交以下材料: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3.《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
4.四邻签字协议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