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是指不会传染、长期累积的疾病,慢性病具有医疗费用昂贵、危害巨大等特点,基于此,我国医疗保险对慢性病提供补助。那么哪些慢性病可以获得补助呢?慢性病补助标准是什么?国家慢性病补助政策有哪些?慢性病补助病种我国慢性病补助病种共有3...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慢性病补助办理流程的知识,跟着晖律网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慢性病补助病种
我国慢性病补助病种共有31中,分别是:
高血压病、糖尿病、肝硬化、风湿性**病、肺心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淋巴结核、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类风湿性关节炎、溶血性贫血、白血病、复发性阿弗他口腔溃疡、冠心病(仅包括心肌梗塞和心绞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纤维化、慢性肾脏疾病(CKD)三期及以上、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白塞氏病、侵袭性牙周炎、口腔扁平苔藓、银屑病、下肢静脉曲张、股骨头坏死、帕金森氏病、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
国家慢性病补助政策
1.起付标准规定: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2.慢性病补助对象:
参加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包括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补助。
慢性病补助办理流程
慢性病补助流程应该如何办理呢?消费者可写到住院病历的复印件(住院首页等)、门诊病历、抢救病历的复印件及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前往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认真填写门诊慢性病补助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社保部公章;
2、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二级以上医院近两年的医疗资料;
3、每年1、4、7、10月的1-5号收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申报资料,其余时间不受理申请业务;
4、住院诊断证明书的第一诊断必须是本人所申请慢性病的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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