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一定,特赦时间不规定。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说,特赦和大赦不同,特赦都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特定时期为了体现人道,或为了反映一个时期的纪念意义,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的。
王平表示,法律并没有对何时应该特赦,也就是对特赦的时间节点作出要求。什么时候应该特赦,完全根据实际需要、国家社会经济形势等方面的需求。有可能连续一两年都有特赦,也有可能相隔很多年都没有启动。理想的情况应该是,该启用特赦制度的时候就启用,充分发挥特赦制度的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七条 第十七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特赦的职权据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