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政府信息化是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各部门进行信息化改革和管理,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和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信息化主要内容包括政务信息化、电子政务、数字政府等几个方面。其中政务信息化可以帮助政府部门实现信息化办公、信息共享等方面的目标;电子政务则是指政务服务向电子化转变,提供网上申报、网上支付、网上审批等一系列服务;数字政府强调以数字化手段为基础,全面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四条 电子签名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电子签名标准的前提下,与手写签名和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