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共有人,是指数人共同拥有房产,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可知,共有人应当,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作为共有人的从而保障自身权利不被侵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
第六条 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人,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经审查核实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