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股权筹资是指以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筹资,是企业经济运营活动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筹资手段。股权筹资的优点:
(1)是企业稳定的资本基础
股权资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无需偿还,是企业的永久性资本,除非企业清算时才有可能予以偿还。
(2)是企业良好的信誉基础
股权资本作为企业最基本的资本,代表了公司的资本实力,是企业与其它单位组织开展经营业务,进行业务活动的信誉基础。
(3)财务风险较小
股权资本不用在企业正常营运期内偿还,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财务风险。
股权投资的缺点:
(1)资本成本负担较重
股权筹资的资本成本要高于债务筹资。
(2)容易分散公司的控制权
利用股权筹资,引进了新的投资者或者出售了新的股票,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结构的改变,分散了企业的控制权。
(3)信息沟通与披露成本较大
特别是上市公司,其股东众多而分散,只能通过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了解公司状况,这就需要公司花更多的精力,有些还需要设置专门的部门,用于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2、债务筹资是指企业按约定代价和用途取得且需要按期还本付息的一种筹资方式。
债务筹资的优点:
(1)筹资速度较快。
(2)筹资弹性大。
(3)资本成本负担较轻。一般来说,债权筹资的资本成本要低于股权筹资。其一是取得资金的手续费用等筹资费用较低二是利息、租金等用资费用比股权资本要低三是利息等资本成本可以在税前支付。
(4)可以利用财务杠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