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具体罪名。是指行为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绝密、秘密、秘密或者情报(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得公开的事项)的犯罪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如下:
1、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