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打官司所需提供的证据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据、合法婚姻关系证据、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涉及财产分割的还要双方经济状况、家庭财产证据、家庭情况等证据。
一、冷暴力离婚能否赔偿
冷暴力离婚是否有赔偿,关键是提供相关证据。有证据的,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家庭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发生冲突时,对对方漠不关心,最大限度地减少语言交流,懒于做所有家务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家庭冷暴力对一个家庭的危害是毁灭性的,因为它会加速家庭的破裂。
二、怎样才能打赢民间诉讼离婚官司?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认定及其处理,人民法院需要查清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子女的抚养、债务的清偿等事实情况。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注意向法庭提供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婚前婚姻基础状况和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以及离婚原因等证据材料,因为这些证据材料都对法院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起着重要的作用。
2、提供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必须及时提供证据,防止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
3、提供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
4、提供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三、夫妻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离婚所需的起诉书、身份证等材料,要求法院依法解除夫妻间婚姻关系。法院在受理该离婚案件后,可以就离婚问题对双方先进行庭前调解;如果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判决夫妻二人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