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个省市都有房屋公证处,不同城市、不同地区的房屋公证处在不同的地方,根据公证事项的不同,需要携带的材料也不一样。一般办理的都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所需公证的材料原件(比如公证房产,就要带房产证原件)。房屋公证处一般在房产交易核心附近。房屋公证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2、去房屋公证处做房屋公证时,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地产所有权证明等材料,然后提出公证申请。
房屋租赁合同在公证处可以公证吗
可以。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不动产转让的公证在哪里办理
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其附着物(如房屋、鱼塘、果树等)。不动产转让,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不能转让,但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可以转让。 如果当事人所申办的公证事项是涉及到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转让问题的,当事人就应当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例如,某甲在A县有一幢房子。某甲准备将这幢房子卖给某乙。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甲、乙双方签定了买卖合同,并要求办理公证。这样,甲、乙双方就应到A县公证处申办公证。
房屋过户手续在哪里办
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的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的权还有由上述的权利产生的抵押的权利和典当的权利等房屋他项的权利进行登记,并且依法来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关系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来管理本区域内的城市的房地产转让相关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主管的部门来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的转让管理的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的管理部门来负责办理房产过户。
房屋租赁纠纷在哪里投诉
房屋租赁纠纷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需要双方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以及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符合条件的,房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在合同上加盖备案专用章。需要提示大家的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仅仅是行政管理的方法,并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未经备案的合同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