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沈阳市实行生活补贴制度,旨在帮助城区低收入、困难的群众度过难关,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补贴对象主要包括低保、特困、失业、残疾人、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标准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低保标准)及其倍数。具体来说,低保家庭每人每月可领取200元,特困家庭每人每月可领取150元,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100元,残疾人、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对于有多重身份的人员,只能按一种身份领取补贴,不得累计。领取补贴的条件是符合对应标准并居住在沈阳市。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卡等,如低保户应提供低保证、家庭收入证明、房产证等;残疾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申请人要到当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城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动态掌握本辖区内困难群众分布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并加强与相关机构的联系和协作,发挥其作用。该条赋予了城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的职责,包括生活补贴的受理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