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开出离职证明吗
虽然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
没有直接证据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1、工资转账凭据;2、考勤记录;3、工作证件;4、人证;5、业务相关证据等;6、加班的证据;7、入职通知书;8、录音证据。
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要怎么证明是员工
关于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要怎么证明是员工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要怎么证明是员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解读
1、如果用人单位通过公司公帐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去银行打印工资流水并要求银行盖章后,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
2、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购买了社会保险,则劳动者可去社保局打印社保缴纳记录并盖章,以此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3、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以及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表等,必须盖有用人单位的公章,才能被劳动争议仲裁委所认可。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但是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对该证据的认可程度不一样,最好是在职员工的证言,不过很难取得。
二、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即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依旧是有其他的方法证明自己是在公司上班的。例如,劳动者可以提供每月公司给自己支付的工资或者每月公司帮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作为是员工的证据;除了这个,还可以提供自己在公司上班的考勤记录等等。
相关内容:建立雇佣关系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建立雇佣关系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1、建立雇佣关系需需要签劳动合同
(1)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受伤,很可能会按照工伤认定标准进行赔偿;而雇佣关系中,雇员受伤的话,雇主要承担责任。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雇佣关系的要素
(1)主体。
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以及其他特殊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
(2)内容。
它的内容即权利义务具有广泛性。
(3)客体。
即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身份)。
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包括目的不同、地位不同等。
1、目的不同。
雇佣关系的目的是受雇人提供的劳务本身;承揽关系的目的是工作成果。
2、地位不同。
雇佣关系中的受雇人受到雇主的控制与监督;承揽关系中的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地位。
3、报酬的领取方式不同。
雇佣关系中一般是定期领取;承揽关系中一般是一次性领取。
4、责任不同。
(1)工作中致他人损害时,雇佣关系中的雇主承担法律责任;承揽关系中的承揽人自行承担责任。
(2)工作中致自身受到损害时,雇佣关系中,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雇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雇佣关系中,除了定作人存在过错之外,承揽人自行承担。
公民与单位建立的可能是雇佣关系,也有可能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若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那么需要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建立的是雇佣关系的,签署的则是雇佣合同。当然,不管签署的是哪一种类型的合同,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就可以获得报酬。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证明产生劳动关系吗
一、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二、如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没有接受劳动合同怎么办
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而没有送达给劳动者,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