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5-10日可以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其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