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诉讼提交的材料:1、起诉状起诉状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起诉人签名等内容。(1)当事人基本情况至少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住址四项,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手机、电话等联系方式。住址应填写经常居住地(即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住址),没有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住所的,填写户籍所在地,并注明实际居住地。(2)诉讼请求应具体明确,要求对被继承人XX的X遗产依法进行继承。遗产为房屋或其他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应注明估算的价值。(3)事实理由应包括:原、被告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原被告之间的亲属关系、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有无遗嘱、遗产的情况(遗产系房屋的要写明坐落地)、当事人对被继承人的赡养情况、原告对遗产分割的意见等。(4)每份起诉状的结尾应由全体原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不会写字的,由其他人代签,并由本人按手印。2、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1)原告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所函,律师证原件、复印件。3、相关证据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以是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证明因死亡注销户口的户口薄、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等;(2)原、被告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可以是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档案摘抄证明、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3)遗嘱;(4)遗产系房屋的提供产权证或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系银行存款的,提供相关开户银行、账户,系其他财产的,提供相关证据。
遗产继承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诉讼需要提交以下这些材料:1.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被继承人的财产证明文件;3.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4.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5.起诉状。
法定继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亲属关系证明;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诉讼离婚要提交哪些材料
离婚案件起诉时,诉讼材料包括:1、诉状;2、身份证;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4、户口本(有子女的);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涉外继承公证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1、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6)、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其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2、申请人为遗嘱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同法定继承人应提供的1至5项证件及材料;(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如该遗嘱为被继承人在域外所立,则该遗嘱还须经立遗嘱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法院提交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