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先补偿后搬迁法律明确规定了,实施房屋征收要先补偿后搬迁。
2、张贴公告有时限要求张贴公告只为拍照,一拍照立马撕掉,不让被征收人看到,这明显是要欺骗被征收人。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4、院落空地也要补偿在实际操作时,部分征收方会以其上无建筑物为由拒绝对这些面积进行补偿。
5、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评估报告上的一串数字就决定了被征收人能拿多少补偿款,所以评估结果是非常重要的。
6、尊重被征收人于补偿方式上的选择权。
7、禁止暴力逼拆不配合拆迁工作或迟迟不签字不搬迁的被征收人,可能会被征收方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逼迁,比如政策压人、违建威胁、骚扰逼拆、奖励诱饵、违法偷拆、吹毛求疵等等。
8、禁止违法强拆征地拆迁过程中,唯一合法的强拆行为是司法强拆,其他任何形式的强拆都是被禁止的,比如行政强拆、暴力强拆、夜间、法定节假日偷拆等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