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双方之间自愿订立的协议是有效的。分手费在法律条例里并没有,在婚姻关系结束时补偿给对方的也不能称之为分手费,但也区别于财产分配。男方在离婚的情况下承诺了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约定。那么法院是会支持补偿约定的法律效力。分手费的形成首先要基于男女双方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并且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
一、婚内财产协议离婚的时候是否可以反悔
婚内财产协议离婚的时候不可以反悔。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共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共有,并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正常情况下,夫妻双方之间婚内财产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意一方是不能反悔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形,比如该协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种情况是无效的。
再比如,婚内财产协议是在一方受到胁迫、欺诈的情况下签署的,这种情况下,协议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此外,夫妻双方也可以就协议内容进行协商,重新签署或对相关条款进行变更,这也是可行的。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离婚协议书应当这样写才是有效的:
1、男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女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男女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没有任何人的胁迫;
4、有共同财产的,达成共同财产分割协议;
5、有共同债务的,应当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未偿还的部分,应当约定由谁进行偿还;
6、有孩子的,应当对抚养问题作出妥当的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