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在离婚时,约定一方不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只要该协议符合当时的双方意志表达,并且该协议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该行为属于有效民事行为,协议将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但是即使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子女的抚养费不需要另一方支付,也不能限制、剥夺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主张承担抚养费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