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里的公章有哪些法律效力
村委会算不上行政单位,所以他们的公章只在内部文件上有证明作用。除非村委会注册登记了的,同时这个公章有报备,否则这个公章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二、村委会公章的使用情形
在法律上,加盖公章是认定文书所写内容是否经公章单位认可、承诺承担相关义务与责任的重要依据,村委会的公章也是如此。具体何种法律效力,要结合具体内容来看,以下给出了一些村委会公章使用的情形:
1、各种责任状、年、季、月(临时)报表;
2、各类请示、申请、报告、合同(协议)文书;
3、村民建房申请、民政救助要求;
4、上级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村外单位及企业和个人须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各种文书、报表、证明材料等;
5、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婚姻状况等基本情况的;
6、村民要求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的申请;
7、村民户籍迁移、出具死亡证明书等,保管公章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办理;
8、凡涉及贷款、重大工程项目发包、担保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乡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监督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的印章移交工作。
三、村委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6、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议定;
9、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