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2021年衡水市主城区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实施意见》,主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借鉴2020年主城区(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征求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意见》旨在通过增加统一录取计划、完善招生录取办法等措施,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覆盖面,让更多的孩子“上好学”“好上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
【法律依据】:
《2021年衡水市主城区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实施意见》
(一)今年主城区普通高中计划统一招收录取本地生(A、B、C类考生)14600人(含衡水中学特长生及海航生100人),本地户籍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预计将达92%。其中公办学校及民办学校公助生5850人(含衡水中学特长生及海航生100人),民办学校“普惠生”6400人,民办学校自费生2350人。
(二)今年主城区优质公办高中计划招生5400人:衡水中学招生2000人(含特长生及海航生100人),衡水市第二中学招生1100人,衡水市第十三中学招生850人,衡水市第十四中学招生1450人。
(三)今年公参民学校和部分民办学校统一安排录取公助生计划450人,其中衡水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衡水志臻中学、滨湖新区志臻中学、衡水顺平中学、衡水创新实验中学、衡水阳光中学、衡水桃城第一高级中学、衡水桃城中学(河沿校区)共9所学校各招收公助生50人;另外,民办学校新增普惠生(学费优惠10%)2500人,全部面向主城区统一录取。
(四)在指标分配上,今年继续将衡水中学、衡水市第二中学招生计划的90%和衡水市第十三中学、衡水市第十四中学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主城区各初中学校,在基准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五)为进一步规范自主招生,今年主城区公办高中在完成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可自主招收一定数量的特长生,并严格管理。除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特长生在统招生分数线下可降分自主招生外,取消其他各类自主招生计划,最大限度地增加公办高中统一录取计划,保证招生计划全部完成、落实到人。
(六)今年民办学校在主城区共安排统一录取“普惠生”(学费优惠10%)计划6400人。其中衡水中学参与举办的衡水第一中学、衡水滏阳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共统一录取1500人;衡水市第二中学参与举办的衡水志臻中学、衡水志臻实验中学、衡水滨湖新区志臻中学、衡水滨湖新区志臻实验中学共统一录取1700人;衡水市第十三中学参与举办的衡水顺平中学、衡水创新实验中学共统一录取1100人;衡水市第十四中学参与举办的衡水阳光中学、衡水桃城第一高级中学共统一录取1300人;衡水桃城中学统一录取800人。
(七)纯民办学校在主城区共安排统一录取自费生计划2350人,其中衡水桃城中学(本部)1000人、衡水英才学校500人、衡水汇龙中学150人、衡水启明学校150人、衡水志华实验中学350人、衡水湖城中学150人、衡水旭博中学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