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师体罚学生的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章了处罚举措。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章,对于体罚学生的老师本人可以进行以下处罚:
1、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老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按现行老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解聘包括两种:解除岗位职务聘任合同,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解除老师聘任合同,被解聘者另谋职业。
2、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如手段残忍、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结果),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因体罚学生对学生或学校造成损失或损害的,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有关规章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