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农村拆迁补偿款应当按照当地制定的补偿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造成搬迁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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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的房屋拆迁了,房屋装修补偿应该给谁?
法律没有规定租的房屋拆迁了房屋装修补偿应该给谁,租赁的房屋被拆迁的,如果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的补偿款应该由被拆迁人与租客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征收补偿范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搬迁与临时安置】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拆迁停产企业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拆迁停产企业有停产停业损失。拆迁停产企业虽然有停产停业损失,但是政府征收补偿款中,包含了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企业拆迁停产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并不需要企业自身承担。征收补偿包括以下项目: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土地拆迁款是房地产企业发的吗
土地被征收拆迁后补偿款不是由房地产企业发放,而是有征收单位发放,征收单位为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作出被征收人的补偿费包括,被征收的房屋价值补偿、因征收的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而造成的停产或者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些补偿会由当地相关单位制定统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