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定额加发5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在定额调整的同时,养老金还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二)挂钩调整:1、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钓。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公式: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15年)×1元。据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政策,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