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股东在签订退股协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追缴不实资金的责任。要明确约定注册资金充实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如果不约定清楚,可能出现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拒不付款,公司则要求退出股东补缴注册资金。
2、明确划清股权义务。股东在退出时必须明确划定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如何处置。
3、约定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时间、金额和违约责任。
4、过去多数退股案例中,约定公司承担退股付款责任,与事实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是不符,如果诉至法院,法院将是按无效合同处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受让方基本是控制公司,公司财产是其个人的主要财产,一般优选做法是:受让股东承担付款责任,公司承担担保付款责任,从而保障连带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