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户口有两类分别为家庭户和集体户。家庭户是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需要填写与户主的关系。集体户是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都不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