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质押背书效力包括质权设定效力、切断抗辩的效力、权利证明效力以及权利担保效力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法律分析:
质押背书效力包括质权设定效力、切断抗辩的效力、权利证明效力以及权利担保效力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法律解析: 质押背书效力包括质权设定效力、切断抗辩的效力、权利证明效力以及权利担保效力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委托收款背书是指票据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质押背书是指票据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查看全文
1、委托收款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 其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与被转让关系,而是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在民法上的代理关系,该关系形成后,被背书人可以代理行使票据上的一切权...查看全文
法律规定,首先委托收款背书的意思,主要说的是持票人的目的是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而授予被背书人一个代理权的背书,其中法律关系的确立,并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或者被转让关系。质押背书,其中持票人主要目的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而在票据上...查看全文
质押背书是指持票人为设定质权而在票据上作背书,背书人同时也是出质人,被背书人是质权人。质押背书确立了一种担保关系,而非票据权利的转让。被背书人取得质权人地位后,可行使票据权利并优先获得偿还。质押背书需按法定形式进行,如在票据上记载...查看全文
出质人即背书人取回质押的承兑汇票后,可以转让权人即被背书人在持有质押的承兑汇票期间,不可以转让。为了保证质权的安全,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只能作委托收款背书,不得作转让背书或转质背书。一、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权) 转让方...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出质人即背书人取回质押的承兑汇票后,可以转让权人即被背书人在持有质押的承兑汇票期间,不可以转让。为了保证质权的安全,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只能作委托收款背书,不得作转让背书或转质背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以记载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出质质押的效力为,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质押保证的责任。对于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一般不能再进行转让,转让行为对原背书人不产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已记载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出质质押的效力是无效的。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而出质质押行为,其法律后果将发生转让行为,而权利质押的标的只能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权,不可转让的权利不...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已记载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出质质押的效力是无效的。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而出质质押行为,其法律后果将发生转让行为,而权利质押的标的只能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权,不可转让的权利不...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质押合同的效力: 1、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2、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的,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3、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有: 1、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查看全文
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但各国的立法大都有关于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费用及违约金...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质押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是无效的。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且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若违反前述规定,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质押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
认证律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
已服务12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