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抵押公证有效吗
房屋抵押权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就算不办理公证,房屋抵押也有效。而只是办理抵押公证,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未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解除房屋抵押流程是怎样的
1、房产解除抵押的时候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房贷后,持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通知单,到公积金中心出具《关于解除房屋产权抵押的通知》。
2、领取他项权利证,借款人持本有有效身份证及解押手续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房屋他项权证、解押通知单。
3、办理解押手续,房产解除抵押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他项权利证、房产证、还款证明等资料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解押手续。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抵押的,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所以房屋抵押的,无论是否申请公证,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设立,房屋抵押就有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