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应承担设计合同违约责任如下:
1、发包人延迟支付,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三十天的,设计人有权暂停下一阶段的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2、延误审批工作,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不审批设计文件或合同项目停止建设,视为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设计人提交合同约定的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后,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全部设计任务处理,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结清全部设计费用。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