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养证,要上户口,当事人必须出具收养协议等证件,去户籍部门办理上户口的手续。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